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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委員表現好的地方應該是他的態度,差的地方我覺得是資料準備得不夠完善,他說要改善捷運來帶發展,可是我覺得捷運不一定就是能帶動發展的唯一方法,但她有個優點是有問質詢者該怎麼改善及提升,只是這樣的話蠻多委員都說了,卻不知道有沒有人真正的實行。
委員有直接詢問未來嚴格化審查的具體標準,直接詢問審查的標準為何我認為是不錯的行為
此立委對於問題極力要求主委給出答案,態度嚴謹是我覺得最好的地方,不過也因為這樣,整個質詢都癥結在同一個問題上,甚至由時候會搶話,有時候會讓主委沒辦法完整回答問題。
我認為姚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在於,他沒有情緒化的文字去質問行政官員,而是帶有尊重的語氣來詢問並要求改善,有關於弱勢族群的問題。而比較差的問題是,整個質詢結束後沒有一個比較具體的解決方案,最後也比較將矛頭及責任歸於台北市政府,行政首長則沒有說出到底該如何改善弱勢族群都更的問題,所以我認為具體解決此問題的積極性還可以增加。
資料的掌握良好,有找出問題的癥結。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提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處理。議事攻防固然為國會之議事手段,仍不應違反文明國會之普世價值,有違文明國會正當處理爭議的合理程序,予以譴責。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