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桃園縣第2選舉區
時代力量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感覺資料準備不足,主題偏掉
好的地方:很注重社會公平與資源配置,我也覺得社會資源應該不能隨意浪費,而是要給需要幫助的人民也實施更好的社服政策 。
不好:無
有時他就故講他的都不聽別人說明
我覺得這位委員非常有禮貌,也在言詞上體諒對方的難處,而且對於她提出的問題非常熟悉和了解,也很清楚提出自己對預算的要求。而且,我覺得她有要求對方承諾在何時把預算提出,也在她每一個提出的問題之後都有講出具體建議,要向那一個方向繼續規劃。
最好:能夠具體的提出問題 資料準備充份 時間掌握良好 最差:無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