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桃園縣第2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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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最好的地方在於態度很不錯、所講述的是見清晰可以了解。不夠好的地方在於所講述得較屬於小範圍的事件。
此立委有根據低薪問題,一條條講出自己感覺的原因,也不太會搶話,可以比較清楚知道質詢內容,但是對於問題都只有簡單講過,沒有深入討論,也沒由要求主委明確給出答覆,只是請主委回去想想,最後結果在哪裡、甚麼時候知道,我們也不得而知了。
態度沈穩,不會情緒失控,且能掌握資訊質詢
表現較好的地方:很尊重官員的回覆且在質詢這麼多問題的情況下整體節奏掌控得宜,也不拖泥帶水。
表現較差地方:告發慶富集團行賄銀行的質詢片段中,部長也二度請求委員提供相關具體資料協助檢調,但委員卻無在進一步承諾提供資料,我認為只靠這段質詢的會議紀錄對檢調並沒有多大益處。
有將問題條列出來,讓對方清楚明白題目,不會答非所問。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