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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能夠針對自己的專業來探討問題
資料準備不夠充分,我認為在質詢中不該使用媒體說、報導說等等,應多方考究整理出自己的結論,難道質詢內容有問題要讓媒體來背黑鍋嗎?對此事件中相對弱勢的受害者蕭先生表達關心是好的,但希望不要淪為空談與炒作的工具。
提出問題時讓被質詢者有十分充分的時間答覆
施委員表現的平平,和眾多立委一樣打安全牌。其實打安全牌沒有不好,只是當大多數立委都在打著安全牌時,問政的必要性真的會很備受質疑,容易讓人覺得「若是這樣,還有必要質詢嗎?」
眾多立委中,我相信一定有很喜歡出風頭的人,也有選上了就安逸的人。這些心態其實在質詢的時候都看的出來,只希望安逸的人能夠再少一些些。
在陳述問題時,表達清楚,會針對想知道的答案做更進一步的發問,質詢的過程中沒有任何不好的情緒產生,口齒清晰。
質詢過程中有提到說當天的主題為基金的部分,但在質詢的過程中這個部分佔的比例卻不是絕大部分,有點沒有符合當天的主題。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提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處理。議事攻防固然為國會之議事手段,仍不應違反文明國會之普世價值,有違文明國會正當處理爭議的合理程序,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