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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民的補助很關心
太過咄咄逼人
適時的拉回問題
黃秀芳委員的質詢是非常犀利的,而且態度強硬,但是我認為黃委員的所提出的問題有些鬼打牆,會讓觀看她質詢的民眾有些不知所云,且對於問題也沒有提出甚麼解決辦法,反而是回答他的質詢官員更加的有想法並立刻提出解決方案且提出可行以及不可行的原因,雖然說這本來就是官員的責任,但我認為立委被人民選出來替人民監督政府以外,除了提出質疑,也該拿出專業度來協助政府解決問題,將問題的解決之道提供給政府作為參考,這樣效率或許能有所提升;不過還是要替黃委員平反一下,我認為黃委員在議題上的關心程度是非常高的,而且也非常了解時下的議題,例如史萊姆在校園裡流行,而它對於人體危害的影響,這方面委員是有做足功課的,而且也能與時俱進,這方面我非常的肯定。
好:有準備好簡報內容
不好:質詢過程不太留時間給官員回答,打斷後又繼續質詢。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