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臺南市第6選舉區
親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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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立委表現最好的地方是,立委可以明確講出問題和看法,和希望他們達到目標,講的議題野蠻重要的,讓人感覺是嚴肅的在質詢,不是邊聊天邊質詢的感覺,沒有特別差的地方。
讓官員有適當的回答空間
陳委員談論內容有條理,不會跳來跳去,雖然內容也有質疑現任部長上台一事,但口氣相對平和並談出自己的論點,我覺得不錯
問題專業,有給足夠的回答時間
看完委員的質詢過程及柯志恩委員的質詢過程,更了解私校轉型及退場目前的概況是什麼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