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臺南市第6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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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資訊
時間掌握很棒
最好:有維護地主的權益
最差:感覺像在交差,沒有提出實際要求的作為
感覺委員事前有充分的準備,對於質詢內容有一定的掌握度。問政的深度可能要加強。
我認為還不錯,積極的提問也有稍微提出一些意見
表現最好:台風穩健 邏輯條理清晰分明 很明顯有做足功課準備十分周延 會讓對方有應答空間不咄咄逼人 具體提出建議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