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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位委員在提出質詢之前,有了解先關法條以及程序,能夠提出官員的錯誤點,講話有條理。
差的地方在於沒有提出見解以及解決方法,只是鼓勵是沒有用的。
非常規律且詳細的說完問題,並給予對方很足夠的時間,如果對於回應有不清楚也會再次確認,也給予對方肯定
資料準備充足,會為地方發聲
口條清晰,很有質詢壓迫感,個人認為還不錯,沒有嘻皮笑臉之感,任職還算不馬虎;雖然提出了結果方案,可理由卻並未實質說出,只以制度論與不符合自身意願但並未具體描述,且貌似沒有對答的部分有待加強。
會讓對方有回答空間 並給予其思考必須改善地方
沒有特別差近的地方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