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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第1選舉區
台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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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地方: 資料準備超級齊全
時間控制得宜,並留給雙方時間回答,缺點是似乎有稍微為貨運業說話。
希望他能熱情一點
條理清晰並舉出真實案例來將質詢內容具體化,像是舉「釋迦摩尼佛教救世基金會商業投資亞太財經公司 5,000 萬」的例子,針對「宗教財團法人將捐款用於商業投資,是否違反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這個問題的答案做詢問,這真的是大家會很在意的問題,因為這種弘揚宗教或慈善為主的團體大多仰賴捐款收入,而我們的捐款會被如何使用,是我們必然會在意的事,雖然提出計畫通過審核就能挪用資金進行投資,但是官員無法回答「有沒有提交計畫」這個問題,這其中便展現了不少問題。而後續個個問題也都全都問到點上,被質詢者明顯多次以迂迴方式回答問題,可見這場質詢的意義。
討論北區協助中心成立十分關切
不成案。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不成案。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