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新竹縣第1選舉區
民主進步黨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口條不夠清楚,國語口音很重,而整段質詢過程並沒有讓官員有足夠的答辯空間,委員本身也沒有提出具體建議或問題,從頭到尾都跳針的敘述重複同樣的問題,讓人感受不到此段質詢的意義。
我覺得他態度很好~也很尊重發言人,而且聽得出來他為了查看海灘問題有身體力行
好的地方是它準備的資料很充足當他們在講話時還有用筆作筆記
差得地方是 人家講話他卻不尊重人家講話的時間 一直插話
根據各項問題,感覺只是把問題丟出來,但沒有確實做資料研究,也沒有真正了解為什麼有人會找他抱怨,或給出任何有建設性的具體建議,只是請被質詢的人回去注意一下。
條理清楚,知道自己問的問題,有去做好功課。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您好我是測試專員。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