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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0310開始委員情緒激動,多次打斷質詢官員回應。
委員清楚了解質詢對象的職責,也在質詢前做了功課,看得出來相當用心。在部長提到法規其實存在時,委員更進一步追問落實的程度如何,並要求部長及所屬機關持續努力,覺得這是委員表現好的地方;而在提到法規相關的新聞事件時,委員舉的例子是有一段時間以前的例子(當然委員自己也清楚),因此讓人不免聯想,是否有更接近現在的法規發生的事件可供參考?就算沒有,那委員也應該明確指出是什麼時間點的新聞事件,讓民眾清楚了解事件發生和法規設立的時間點是否衝突。
覺得委員很仔細 從細節中找出問題
表現好的地方:對質詢內容(包括中央機關運作及地方農民看法)熟悉,配合質詢所提出之佐證詳實。
表現不好的地方:時間掌控顯需加強
蔣萬安立法委員非常義憤填膺,氣憤民進黨欺騙群眾,藐視人民健康。他激動的語言表現出他對政府的不滿與對人民健康、環境污染的擔憂。但可以再多準備一些質詢內容,要求當局解決這個問題,給人民一個交待。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