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南投縣第2選舉區
親民黨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該委員很盡責在關於原住民的利益上,也做足了功課,我覺得表現得最好的地方是他讓官員們有應答的時間,而不是像其他委員一樣一直搶話
我覺得人跟人相處的應該不適這樣,質問也該有個限度,如果他真的有做不足的地方,也不應該用懷疑犯人的語氣來質問。但他有提出是否能改革政策的角度還不錯。
有關注民生問題
好:問題有切入到核心
待加強:有時太急躁的切話
恩不知道在問甚麼,感覺一直在負荷官員的話....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不成案。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