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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剛開始有提出苗栗跟屏東在錢的部分有提出分析 不好的地方就是對方講話他又覺得人家再將廢話 一直打斷人家
我覺得她資料及問題都準備的很好
我覺得陳明文立委的資料準備充足,且在質詢委員時,還能提出相關的法律條文,討論是否有保障人民的權益,是很專業的問政。
立委脾氣很好,部長脾氣也很好,雙方溝通都很愉快也很和平,就算有問題也是好好的溝通,我覺得這樣很好,並不是一定要罵來罵去吼來吼去才能達成共識,我覺得值得每個立委學習。
他講話比較有條有理,跟上一個羅明才較不一樣,可能比較年長經驗比較豐富的關係,講話比較具體有提出他看到不對勁點,讓主計長自己去思考問題和知道問題的所在點,沒有那麼咄咄逼人,好評。
話有點多,一次性看下來比較累,時間抓得比較沒那麼好,但有講到問題點。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不成案。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