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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地方是了解法案修正的重點並提出來爭對此問題向官員質詢
差的地方是當官員想要解釋時應該要先停下來跟他說自己還沒說完,不然影片有些地方會有點像在吵架,各說各話。
口條很好,講話清楚,思緒清晰,但是冗言贅字有點多,像是開頭,就有點過長
我認為此位立委提出的這個方案非常好,首先政府之前對於兒少的儲蓄問題感覺並不關注,只有幾個脫貧政策,而且影片中也提到有些地區並沒有實施所有政策,其中的社會救助法中,讓社會人在前三年到四年的所得是不列入收入,這點是不錯,可以減低繳稅壓力,但我認為這還遠遠不夠,許多人剛畢業就揹了龐大的學貸甚至要分擔家裡的開銷,而如果我們從小就開始有所謂的儲蓄方面的震測,想必能夠大大減輕人民出社會後的負擔.
很強勢,很堅持自己的想法,發言具有攻擊性,但思緒很清晰,會針對自己的想法,盡力告訴對方,自己的主張,不讓對方討避問題
無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