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臺南市第4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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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提到考律師感覺會變成人才製造工廠,但其實也沒提出比較具體的建議
說話略激動,但很維護較弱勢的地區,提出具體的建議希望政府落實改善城鄉差距的問題
隨時關注發生的事情(例如建中校長寫推薦信卻被政府電話關切)
用很多真實事件來當案件,很清楚。
表現好的地方是知道問題癥結做改變
差的地方則是有點鬼打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