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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此委員口條清晰,提問的方式、內容有條理。覺得應該再針對更重要的癥結點去問政,而不是一直卡在相對可能較不重要的"名稱"。
我認為他有做好完善的事前準備,在質詢過程有很友善,除了專業的質詢外他也很注意每個被質詢的人的狀態,像是他看到對方很緊張的時候就跟他說不要那麼緊張,也有讓對方好好地回答問題,對於這支影片對他沒有覺得不好的地方。
有做功課,說明了問題所在。但也讓部長講完話。
蘇巧慧立委條理清晰,沒有矛盾之處,也沒有咄咄逼人,提出的問題都與法條相關,也有提供相關數據來佐證所要提出的問題點。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不成案。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