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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第4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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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雖然一直看稿,講話慢,但資訊準備充足,委員知道要如何維護國民權益,為人民提出許多見解,也提出許多官員施政的漏洞。
我覺得他詢問的都與主題有關,而且都是重點,什麼才是需要改善的,最差的地方可能就是口氣,有時候有些許太激動,比較大聲,可能當部長回答時先讓他講完,再接著質詢會好些
資料準備完整,內容也很充實,不過一直指出各種重要的問題,也給了不少不錯的建議,卻沒有要求相關部門做出承諾進行改善,覺得有些可惜的地方
非常規律且詳細的說完問題,並給予對方很足夠的時間,如果對於回應有不清楚也會再次確認,也給予對方肯定
一問一答適當 並沒有搶話 並提出假設 還有後續問題的提出 還有相關法律問題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