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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在質問的態度上良好,且能針對行政院的提案提出爭議點,像是文化內容策進院,且沒定義文化內容,因此委員建議行政院重新更改條文。
感覺嚴厲,語帶嘲諷意味,"這不是自打臉嗎"重複多次,雖然確實沒有請到當事 人來解釋,對事件的理解與真相,會打折扣的這一點,我理解,但在語句上,可以換個講法比較好,語氣急促,是要找人吵架還是開會?整場質詢,緊咬獨董跟管中閔案件,提出現行法律對獨董的規範漏洞及灰色地帶,還有兼職過多的問題,還不錯。最後的反問,總地而言,要求教育部把自身立場釐清即可,"抑或是我誤會了,你們根本沒有人在場,也不知道?還是看到了,卻當作不知道?"這種很像情侶吵架會友的台詞,一口咬定的說法可以換掉比較好。整體而言,透過法律條文去評判現實,找出漏洞很棒,但說話表達方面可以更好
認真的監督體育改革 並要求健全的法律監督協會 很棒 不過質詢的時候可以讓被質詢者的話講完 委員有點急 可能也是有時間壓力
委員一直focus在他自己的觀點上,一直糾結在臉書在台灣常常賣假貨這件事上,
反而覺得官員回答得很好還位立委上了一課。但資料師準備的很豐富,只是覺得口才不太好專業度也有待加強。
是,提出的論點很好,每個地方的觀光特色都不同,但中央補助卻只針對幾個地點,還有台灣的觀光客不是只有陸客,對於其他國家而言台灣的吸引力依舊,但觀光外匯卻是降低的,是值得檢討的點。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提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處理。議事攻防固然為國會之議事手段,仍不應違反文明國會之普世價值,有違文明國會正當處理爭議的合理程序,予以譴責。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