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好的地方:時間掌控得宜
不好的地方:質詢內容稍嫌空洞,只針對國防大戰略質詢但這些內容其實都在業務報告時已經解釋過,質詢時應針對國防實務等實際問題。
優點:針對主題做說明
缺點:前面質詢對於誰有我就要有的想法實在不正確,後面則是政黨色彩過重
用詞得宜
委員太情緒化了,一直讓部長離席或下台,卻沒有證據及見解提出。花了將近一半時間在朗誦,內容卻毫無意義,也沒有相關問題讓別人回答或解釋。提出一些無意義的名詞讓人家解釋來拖時間,結果自己也只是照稿念些讓人無法理解的解釋。
江委員的質詢過程有邏輯、有條理。只是和金管會主委的意見不同,因此雙方遲遲無法針對經理人跨行工作的法規有所結論,但就顧主委提出的方向,雖然理想,執行度也有一定的難度。我和江委員一樣也很期待之後金管會要用什麼樣的規範才能達到真正的有效管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