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臺南市第3選舉區
台灣團結聯盟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會一直講話不間斷 但很少讓官員回答問題
他是很了解法案,但是他太過堅持在數字方面的東西。
委員資料準備得很充分,問題也很精闢,但是有點愛打斷別人
感覺好像兩老人在互相調侃
我覺得這位立法委員問政的問題精闢入裡,雖然我並不是非常清楚他們討論的議題,但是從影片中雙方的問答、表情,可以看出此立委確實是說到了重點,並且讓財政部部長一口答應六月一定有所改革,所以我認為這個立委是在他的領域有絕對專業的,只是語氣稍微強勢了點,讓官員難以應對。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