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臺南市第3選舉區
民國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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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資訊
這位委員對於所要質詢的內容並未充分了解掌握,雖然說所質詢的內容是需要具備一定的相關基本知識,委員平常也許很忙對於這方面無法通透了解,但是委員及其助理所準備的資料透過質詢能夠了解並不是很充足。
改革後不能有先後,改革完成要同不一致性
資料準備充足
最好:有為中小企業想,最差:讓官員比較沒應答時間
這一次質詢對於提問對方的問題,自身都已有答案在心中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您好我是測試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