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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原住民發聲,但是取消原住民中低收入戶的門檻有點不妥。
陳委員談論內容有條理,不會跳來跳去,雖然內容也有質疑現任部長上台一事,但口氣相對平和並談出自己的論點,我覺得不錯
我以為台灣立委都在打架這位看起來還行沒那麼會打架
我認為此立委對於原住民的土地權益確實有在努力的爭取,並且有認真的研讀過相關法規,並能從中提出自己的疑問和解決辦法,對於官員的答覆也是很有耐心地聆聽完,不像某些立委,一直急於表達自己的意見,卻全然不顧官員的回答。
為了警消福利而挺身出聲,且自身詢問內容無脫線情形,但有時因無法接受他人回答而強行插話(問答雙方皆有此情況),讓整個會議過程有點小混亂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