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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有邏輯、條列式,讓人能迅速抓到重點,且深入質詢所準備的主題,範圍也廣,與部長一來一往,能夠讓部長回答,展現立法和行政合作解決問題,而非一味對立。
可能因為對岸影響台灣鉅深,故委員前兩點涵蓋醫師人力、長照員出走問題多基於對岸提供更好的資源前提,想藉此改善兩職業在台灣的工作環境。但兩職業之工作環境有待改善已是事實,以長照員而言,是否因為對岸的工作環境更差而台灣就不需改善估作環境呢?希望委員能夠引其他國資料或直接點出工作環境有待改善之事實。
最好的地方是準確點出所有的問題點,較差的地方是可以讓官員再多一點時間說明。
知己知彼了解公幼要由縣市政府支出預算,而非營利有中央挹注,這部分縣市政府只要負責 10%就可以了,因此縣市政府將大多的公立幼兒園改成非營利幼兒園而非採取擴班形式。
我認為吳委員相當為基層的警員著想,不停的要官員改善現況保障警員的用槍安全,沒有政治人物的擺態,我十分喜歡。
講話過於激動,條理不分明。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