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好的地方是它有收集資料來一向對方說明 而不好得地方是他最後偏離主題
我認為管碧玲委員講話非常有條理,聲音也非常溫柔且穩重,讓人有耐心聽完她的問題,而最差的地方我認為是她應該要等到對方回答完再繼續說她的觀點。
立委感覺非常平靜的在質詢 另類的感覺
非常認同該位委員的說詞,對於台灣人民的利益非常重視,完全不會偏妥哪一黨派,針對事實提出問題,並加以指責執政黨的過失,要求執政黨需要作出更完善的措施,而不僅僅只是只會說,後果都不負責的態度!!
資料準備充足,問題多元,內容順暢。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