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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爾會稍微和主席搶說話的主導權,問問題有條理,立委會擔憂台灣的經濟被衝擊
口條清晰 問題明確
當講到九年課綱時,蔡次長將問題丟向教育部,但蔣乃辛委員解釋法是文化部所訂定的,所以要求解釋清楚,這部份很棒,因為委員清楚明白哪個部門做的事情,所以在質詢時,也將問題丟向了對的部門,甚至在最後的部分,也要求該部門將詳細的書面資料提供上,以利後續調查,這代表了他對這個議題的注重,而不是為了質詢而做做樣子.
很不錯,我覺得這位立委有在為人民爭取權利,而且他也很了解這方面的事情,像是他舉出台中市的經費明明就能夠興建道路建設,但政府卻沒有作為,每次選舉完就忘了對選民的承諾,希望相關單位能夠對地方政府進行要求。
我認為此立法委員就如同主席所說,質詢鏗鏘有力,且我認爲他的質詢方式會讓人無法反駁卻又不會有太超過的攻擊性,我認為運用教育部次長姚立德名字中「德」字的意義引導出全教總518宣言中針對教育部長吳茂昆「德不配位」之評斷很聰明。
不成案。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提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處理。議事攻防固然為國會之議事手段,仍不應違反文明國會之普世價值,有違文明國會正當處理爭議的合理程序,予以譴責。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