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臺南市第1選舉區
台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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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掌握很棒
要求詳細說明很好,但請留些發言空間給官員,讓人好好把話說完再提出意見
此立委我認為準備分常充足,充足發揮問政專業,且態度得宜穩重,講話條理清晰不矛盾,明確提出自我想法及改善措施。缺點在於我認為有些議題太快速質詢過去直接換下個觀點,我認為可以再深入。
我認為委員讓官員有適當的答詢時間,能夠讓質詢更順利進行,但質詢內容卻是對於同樣的問題不斷提出,且有時提出的問題,官員在先前的回答中已說明
很好,有用時間要求對方做出承諾改善。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待司法確認後再行處理。
不成案。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