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臺南市第1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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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因為她針對主題給予正確的質詢跟提問 沒有任何閒聊冗贅之詞 但有時候陳署長還沒回話就繼續搶話
表現好:有細心注意到細節部分
表現差:未給予應答空間 建議抽象
這位委員問題太長了,感覺就只是在聊天,問個無傷大雅的問題而已,達不到質詢的本質目標,都是問小問題而已
覺得委員講話非常有條理 有針對事情提出專業見解
態度沈穩,不會情緒失控,且能掌握資訊質詢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您好我是測試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