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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臺南市第1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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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來確實有做過功課,只不過在質詢時對與口語上的表達有待加強
追問下去,不會讓官員模糊帶過。
針對問題提出看法並且詢問意見,不會咄咄逼人,會給對方回答的空間。
我覺得這樣看下來沒有太差的地方,都挺好的。
不斷要求對方提出改善方式
準備十分充分 口條清晰 能十分清楚的表達自己的觀點 並且指認該改進的地方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提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處理。議事攻防固然為國會之議事手段,仍不應違反文明國會之普世價值,有違文明國會正當處理爭議的合理程序,予以譴責。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不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