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最好:有維護地主的權益
最差:感覺像在交差,沒有提出實際要求的作為
還蠻好的,為了偏鄉有在思考要怎麼建設,減少城鄉差距
表現的蠻好的沒有不妥之處
將問題區分像相對應的官員提出疑問
好:會先提出自己的想法,說出原因和做了會有什麼不同,但不會給別人賣弄學識和腦袋的感覺,像是拋磚引玉,並點到為止,讓公部門能自行給出承諾,而非被迫。
差:不會追問更細一步的過程,公部門有點像是迂迴講話的地方,她並不會深入去探討,而是只會勉勵公部門要加油,但具體根本不知道公部門是要做什麼。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