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最好的地方在於質詢個資時,事前準備有做足,質詢問題緊扣主題,也讓得到大家想聽到的答案。但比較差的地方在於後續詢問sim卡時,對於這領域的專業不了解,出現有點不懂裝懂的情況,且讓主委較少時間解釋,這是比較差勁的地方。
表現最好的地方是有積極的和質詢對象索取資料 最差的地方是沒有提供自己的想法
關於劉櫂豪議員
表現好的部分:
第一、 在質詢最開始,先陳述事情的原委,並提出想要更了解的部分,他提及”訂定數位通訊傳播法,最主要是為了因應數位匯流的趨勢,簡單講,是針對我們現在想到的電視、通訊及網路等等訂定基本法,將他們集合在一起”,這是可以讓所有底下的議員,以及被質詢者,快速進入狀況的方式。
有待改進的部分:
第一、 沒有製作ppt,沒有清楚條列式出質詢的大方向,結尾時並沒有統整所有,並陳述一次,會聽完以後,還抓不太到重點。
第二、 (時間:11:51:00)在被質詢者在陳述時,打岔並補充自己的問題,我覺得會影響被質詢者的敘述,若是可以在陳述問題時,多做準備,就可以減少問問題時的錯誤或是少講了東西。
第三、 我認為被質詢者,詹主任委員提出的都是專業的法條,以及政府現今的作法,但是似乎劉櫂豪議員,對於比較專業的部分沒有辦法做討論,可能事先的準備不夠充足,所以只能一直提出問題點,變成一方面一直丟問題,另一方面只是答題,而兩人較少能夠持續討論同一件事情。
態度理性
都很好,有很多有根據的提問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不成案。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