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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臺南市第1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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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立委的觀點有問到重點,但缺點就是他講話太激動了。
最好:對於河邊溪流邊應雇用特別人員而不是游泳池的救生員,我覺得這個概念很好,因為要有受過相關訓練的人員才能在危機時及時用對的工具及正確的方法救人。
我認為委員沒有用咄咄逼人的語氣質詢官員,用詞恰當也適時的舉出問題的癥結點。
無感想
最好的地方是我認為他的問題很清楚,且氣場強勢,於官員不清楚答案時打斷官員讓他了解問題,最好的是資料準備完整。最差的地方是咄咄逼人,沒有給官員回答的空間,最後緊抓著部長下台卻不是要得到質詢問題的答案。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您好我是測試專員。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