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想為在網路中權益受損的人發聲很好,但不太了解各行政部門所負責的事,而且直接叫行政部門設一個專線我覺得太衝動了,很多問題根本沒考慮到。
感覺先輩資料有點不熟識
這個委員他所第一時間所想到的是人民,我覺得給人民一個交代與確實的事實是件很重要的事,比較可惜都是這個委員感覺相關內容沒有說的非常明確有條。
有提出不錯的建議
無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