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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對方的親戚是否也有感受到低薪,讓人覺得是跟自己有關的事,而非置身事外,針對突然喊出的時薪150,詢問相關評估及報告,是否有仔細地討論,以及之後對消費者及大眾是否有影響,貼切地討論到民生
關於中興電信的問題,她沒有給予對方辯論的時機,比起不斷說自己不想聽,她應該詢問政策接下來的動作,要求給予承諾。可能是時間不足,我覺得她最後對於水源開發的議題沒有深入追究。她對於議題都有去調查、了解基本的背景,雖然她第一個問題只聚焦在美國和中國,主觀太鮮明,應該出示中興電信是否還有其他弊端,但這是我認為稍微比較好的地方。
資料準備充足 問答也算嚴謹,提出來的東西也有抓到重點
有為鄉下地方的民眾要求權益,可以讓他們有更多元化的付費方式
這次的諮詢主要講基層公務人員的災害預防,我覺得委員在諮詢的過程中念了很多法條,然後也詢問署長知不知道法條內容,我想應該很少有人會去細讀法條,而這次的事件是國道警察被疲勞駕駛大客車追撞殉職的事件,而署長所說的三項預防措施有兩項是補助的慰問金,委員說到人都死了給再多錢有什麼用,她想要的是一個預防的措施辦法,那現在的法律也有公務員職災的相關法律但是法律層級較低,比較沒有被重視,委員都有把具體的相關法律說明清楚,不過我覺得缺少一個具體的解決辦法或建議,因為法定制定不管多完善還是會有不足的地方,整個諮詢過程讓我覺得像是單方面的提問然後署長給的回應相對比較少。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您好我是測試專員。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