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交通委員會
南投縣第1選舉區
台灣民眾黨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最好在於沒有會議偏離主軸,有條理地敘述事務。
最差在於報告和書面資料準備不足,有失發言者的了解程度。
我覺得這個委員最棒的地方是,將資料做足並且會持續追尋相關法條的進度;缺點則是我覺得應該要讓對方將話說完再繼續做諮詢,對於行政機關的同僚還是比較禮貌且能將完整的訊息聽清楚。
時間內提出許多民生相關問題,並提出要求交通部給予解答。缺點是沒有提出相關的改善方案。
有條理的依序提出問題 並未提出具體改善方法
蔣委員有作出簡報加以說明這個部分我覺得不錯,而我覺得有些事要有明確的答案在說出來,像是裡頭提到前任部長辭職原因,雖然真相有可能就是蔣委員所說的,但事實卻是本人才是最清楚的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不成案。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