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我認為委員態度佳、用心與官員討論事情。不佳的地方為無法具體的了解到他所想表達及期待達到的目的。
最好的地方是有禮貌、理性,缺點就是資料準備不充足很多可以搜尋到的資訊都還要部長告知,浪費諮詢的時間。
蔣委員質詢的問題緊扣主題,問政態度也良好。
在兩分半「在場可不可以不要講話?」有點被嚇到 是個注重會場秩序的委員啊
問政嚴謹,並且問的問題都是重點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不成案。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