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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黃立委有許多應該改進的地方。首先她自顧自地說自己的看法,完全不聽受質詢者的回答,這實在讓人失望。在黃立委提出消防法有一國四制的問題時,受質詢者站在專業角度,提出每個縣市的警消值勤率不同,所以會有地方薪水加成不同的現象。然而黃立委只在乎她認為的公平(一樣的工作一樣的薪水),卻不去思考她所認為的公平是否真的公平。質詢過程中她不停打斷受質詢者回答,完全聽不進別人的想法,既然如此又何必"質詢"呢?直接發表"演講"是不是更適合她的"質詢方式"呢?此外,黃立委的用字似乎過於強烈,她甚至在質詢過程中說到"可恥"一詞。我認為強烈的字眼不應該出現在質詢過程中,質詢是嚴肅的場合,不應該帶入過多個人情緒,而是應該就事論事。
口條不夠清楚,國語口音很重,而整段質詢過程並沒有讓官員有足夠的答辯空間,委員本身也沒有提出具體建議或問題,從頭到尾都跳針的敘述重複同樣的問題,讓人感受不到此段質詢的意義。
我認為他有認真的在為台商著想,將台灣現在的國際趨勢與政府政策局面提出來
但我認為他有點太過於在意圖騰的事情,讓重點有點跑掉
提出很多問題也搭配準備好的資料,但時不時插話讓對方沒有足夠的時間回應,態度也不是太好的感覺
立委質詢語氣平和,且事前準備得很充足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