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交通委員會
臺北市第8選舉區
民主進步黨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沒有什麼特別之處
可以讓官員多一點表達時間
把法警書記官加班卻領不合理薪資這個問題很完整提出並要求改善但是不讓官員適時回答
委員準備了很多資料,也提出國外的例子比較這部分還滿好的,但是影片後半段質詢時講話有些激動。
這位委員語氣鏗鏘有力,說話有點咄咄逼人的感覺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