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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很多的資料,並且要求行政人員給個期限作為
盧委員擅長跟著時事走,從時事角度切入質詢主題,這沒有問題,但有問題的是挑選的時事與質詢主題實在無關,這次質詢舉的例子為台大管中閔事件,但其實要說這個事件與低薪的關聯度,實在是蠻低的。另外在質詢過程中一直用「民進黨政府」這種字眼,也讓人覺得有刻意營造對立的感覺,明明可以直接說政府就好了,為甚麼要強調民進黨?誰不知道現在是民進黨執政?我覺得委員沒有必要因為選戰即將到來,為了想要博取新聞版面就用這種方法。
可以從最近的報導來引出要質詢的內容,語氣不會咄咄逼人也都是帶著笑容的,有給予適當的答詢空間與發言時間不會搶話講,但也有督促即要求行政機關承諾後續改善且越快越好,其資料也準備得很充分不會對質詢內容不了解,但是感覺沒有提出一些自己的想法或特別有建設性的建議,與部長只是在一問與一答的感覺,然後再請對方迅速改善而已,這是我覺得可惜之處。
說話有條理,關注的議題以女性為主,陳述時沒有多餘的詞語。
最好的地方是敘述簡短明確。
最差的地方沒有資料數據輔佐,使質詢上只問了為何蓋發電廠,並沒有述說資料數據與法條牴觸造成他反對的原因。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不成案。
待司法確認後再行處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