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臺北市第7選舉區
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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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是在資料準備上充足和質詢時的態度,並沒有太情緒化,最差的地方是沒有準備或是留時間給質詢對象回答。
問題提得很好
張廖萬堅立委在質詢時有事先做功課,包刮提供節錄影片,各所學校的藝能班人數各個年級有幾人,老師的資料等等都蠻清楚的,也有做PPT,但我覺得應該再多給予質詢的對象回答時間,而不是對方還在說話,就一直插話要對方回答。
我覺得最好的地方是整個會議是一問一答制,官員有充分時間回答,也沒有過多的個人情緒,整個會議過程很舒適卻也很嚴謹。
最好的就是 他爭對主題有很多的問題點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