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滿意的地方:不涉及人身攻擊 差的地方:沒有深入了解蓮花的生長條件
無
有在關心民生問題(離島的直升機駐地 因為醫療等的關係)
該委員有時會在對方回答時搶話,像是在對方回答強制險與學保制度的背景時,還沒回答完,委員就立即搶話,說「過去的事情我們來不及參與」,個人認為不妥,應讓對方講完後再說話,否則對方會無法將自己想表達的話傳達清楚.
我認為委員表現最差的地方是她質詢的態度,她的態度太過於咄咄逼人,就自己的看法一直說,沒給部長太多的回答空間.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不成案。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