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我認為表現最好的地方是柯立委質詢時打破砂鍋問到底的態度,部長一直回答不出來,想問旁邊的人時,柯立委會堅持並請部長不要求助於旁人、自己回答。
有細舉法條,感覺有準備好
最差的地方:質詢時太過激動,情緒式發言,沒有給官員足夠的答辯空間
指出原因
很不錯。
自己覺得很棒的地方:
1.對中華電信的499之亂提出具體的建議,重視消費者和基層員工的權力。
2.站在消費者的權益及大眾運輸系統運作順利的立場,針對票價的部分請交通部
嚴格把關。
3.警察同仁在第一線執行路檢勤務時,他們的安全必須嚴格加以重視,所以交通部應把執法的相關設備都提升,請交通部對員警執勤必頇深切檢討提出更具體可行的方案。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