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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委員很有禮貌,而且有提出問題所在,也有提出讓對方思考和改進的方向,更提出app等例子讓對方持續往那個方向思考。也有檢討對方所做的東西效率上的問題,讓對方也回應了目前研究的進度,是一個讓民眾有得益的質詢。而且也有提出實際數據來支撐自己的論點
口齒清晰的準備充分
上台資料準備感覺不充足,質詢時所詢問的問題應可在網上或公開資料中查到,魏明確點名問題的癥結點,各質詢問題過於表面且沒有深入探討,質詢過程也沒有證據或數據可提出即說服人。
覺得委員提出要各單位相互要合作來防止毒品氾濫是很重要的,因為我認為相互合作才更可以達到有效防止的效果!
我覺得黃國書委員能針對議題提出我們關心的疑問,並且要求部長積極去改善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不成案。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