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程序委員會
臺北市第6選舉區
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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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問題提出看法並且詢問意見,不會咄咄逼人,會給對方回答的空間。
我覺得這樣看下來沒有太差的地方,都挺好的。
感覺委員事前有充分的準備,對於質詢內容有一定的掌握度。問政的深度可能要加強。
講話溫和卻用數據來說話,留空間來讓行政人員回答
我覺得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是質詢時的態度和資料準備這兩方面,而最差的地方是質詢的後半部分有點偏離主題,說到部長辭職那方面的事情。
這是在說兒童帳戶脫貧的事情,他ㄧ直說醫療,根本牛頭不對馬嘴,而且會說到醫療是因為他兒子要使用時感到不方便才提出這問題,難免讓人覺得是為了自己。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