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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第6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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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有對於要質詢的主題曾親身到達當地去探訪去收集資料我認為是非常棒的行為,也有確實發現問題所在,但並未要求被質詢方承諾改善僅只是提醒語氣,被質詢方可能僅只口頭回應。
資料準備充足,給適當的質詢空間。
我覺得這位委員非常有禮貌,也在言詞上體諒對方的難處,而且對於她提出的問題非常熟悉和了解,也很清楚提出自己對預算的要求。而且,我覺得她有要求對方承諾在何時把預算提出,也在她每一個提出的問題之後都有講出具體建議,要向那一個方向繼續規劃。
有讓官員發言時間
好的地方與最差的地方是一體兩面的 他很一針見血的指出問題點 也不會怕得罪行政部門的說話很直接可能讓行政部門的官員比較難看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