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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委員會
臺北市第5選舉區
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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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結預算的質詢有點為行政部門護航的意味。
沒有
非常認同該位委員的說詞,對於台灣人民的利益非常重視,完全不會偏妥哪一黨派,針對事實提出問題,並加以指責執政黨的過失,要求執政黨需要作出更完善的措施,而不僅僅只是只會說,後果都不負責的態度!!
具體提出解決方案
有舉出預算通常要買最便宜的 但是最便宜的不一定適合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不成案。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