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與大陸申請專利的部分的確有很大的問題,確實需要改善且委員也確實提出,但並不給予官員喘息空間與溝通
立委很重視提問時優先順序,提問方向很有明確性,對於自己的專業問題,有一定的知識水準
最好的地方:有抓到很多問題的癥結點(EX.疫苗效期只有4~6個月那施打時間是否應該延後、醫生供需不平等、大陸對台政策是否造成人才外流、藥物浪費)
口條一般般
委員像院長提出了如何在院區可以怎增加可食地景吸引觀光客親自體驗台灣的蔗糖文化。也要求院長可以重新重視台灣的茶文化,讓大家看到台灣茶葉的生產過程等。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