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臺北市第4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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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徐委員表現得很好的地方是有做足了功課,並且問題針對核心,句句切和主題;而表現得稍微不理想的地方是在等待財政委員會的官員回應時,表情稍嫌不耐,也會頻頻打斷官員的回應。整段質詢沒有聽到官員作出的完整回應,除了官員本身不夠快速應答以外,徐永明委員也有一部分的責任。
有關於馬祖那方面我覺得蠻不錯的,數據上的資料準備的齊全
好的地方:有資料的呈現。
差的地方:提出的解決方案,不怎麼有效,不管有沒有統計出來,公司還是一樣發低新,除非有什麼處罰、罰款之類。
我認為該主委還不錯,對於問題癥結點有點到,所以我覺得這一個問題有被提出來,並且有要解決的方案
立委很重視提問時優先順序,提問方向很有明確性,對於自己的專業問題,有一定的知識水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