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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於激動
這位立委針對該會期討論的主題以及他有疑慮的部分,向相關負責的政府官員詢問,其中從頭至尾都很有禮貌不會給人一種中兇罵人個感覺。但此次的修法諮詢部分,感覺這位立委沒有完全對他所諮詢的官員更加得去要求,面對官員的說法僅是表達肯定缺少了監督的感覺。
給對方發完言在講話
我認為此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是整個質詢過程中並沒有太多脫離主題的言論,大部分時間都專注在討論網路言論自由的議題上。做的最不好的地方我認為是問政態度有點過於強硬,最後質問委員是否同意自己的意見這樣的行為並不是好的問政過程該出現的。
對於本次質詢的內容準備充分,明確表達訴求以及建議,為弱勢發聲。
針對訴求可以挑重點講,並事前潤稿,因語句有點拖拉,聽到鈴聲後又加快語速,希望能針對內容做些刪減,並練習表達。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不成案。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