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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學聖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在於口條說理清楚,讓人理解他唯一質詢疑問的部分就是管中閔上任台大校長一職的問題;最差的地方在於感覺就只針對管中閔上任台大校長一職的問題講述個2分鐘多而已,其他的時間感覺沒有真正對於議題做質詢。
待人禮貌,當對方說太長時會說「好,我明白你意思了,」不會讓對方有被打斷的尷尬。
我認為既然是質詢,就應該利用時間把疑問或是訴求丟出來,而不是隨便找一個問題混時間,這兩分半我只看到邱委員趕著結束,不知道重點為何。
我覺得此位委員很清楚的表達他的訴求,但態度也是有點強硬,不過他準備的字料很充足,跟質詢內容也符合,整體來說很不錯。
我覺得委員很有禮貌,而且有提出問題所在,也有提出讓對方思考和改進的方向,更提出app等例子讓對方持續往那個方向思考。也有檢討對方所做的東西效率上的問題,讓對方也回應了目前研究的進度,是一個讓民眾有得益的質詢。而且也有提出實際數據來支撐自己的論點
提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處理。議事攻防固然為國會之議事手段,仍不應違反文明國會之普世價值,有違文明國會正當處理爭議的合理程序,予以譴責。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