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我覺得此委員對於需要補貼的弱勢,或對於雖然不是弱勢,但在標準以上不超過許多的人來說,都有幫助他們發出聲音。並且有具體地指出政府的處理方式,但以政府的處理方式來說,可能較為敷衍以及不太關注,我認為此委員有做到本分,並提出適當的解決方案。
但較差的點我認為,委員並未實際去調查確切的數據,大致上是以聽說,不管是聽媒體或是他人口中,我認為這點是可以有待加強的。
好的地方是委員對於此違約交割事件的資料準備非常充足,提出問題的糾結點也非常地明確。差的地方我不太了解問題的內容所以無法評判
表現的最好的地方就是資料準備充足,數據完整,而且身為教育文化類的委員,有認真思考在社會變遷的這個時代裡可以做出什麼樣的改變。最差的地方感覺有些時候為了拖時間所以會重複很多一樣的話。
他好像一直不滿意官員的回答,而且感覺脾氣有點差,他應該想想怎麼問,才會讓對方較能回答到他的點。
林委員的邏輯清晰 明確的區分各單位的權責 而且給予官員正向的肯定 我認為這是很好的良性互動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